柴油发电机组运行极限值
(参考标准:GB/T 2820.5-1997)
序号 |
参数 |
符号 |
单位 |
性能等级G2极限值 |
||
1 |
频率降 |
δfst |
% |
≤5 |
||
2 |
稳态频率带 |
βf |
% |
≤1.5 |
||
3 |
相对的频率整定下降范围 |
δfs.do |
% |
≥(2.5+δfst) |
||
4 |
相对的频率整定上升范围 |
δfs.up |
% |
≥+2.5 |
||
5 |
频率整定变化速率 |
γf |
%/s |
0.2∽1 |
||
6 |
对初始频率的瞬态频率差 |
100%突减负载 |
δfd |
% |
≤+12 |
|
突加功率 |
≤-(10+δfst) |
|||||
7 |
对额定频率的瞬态频率差 |
100%突减负载 |
δfdyn |
% |
≤+12 |
|
突加功率 |
≤-10 |
|||||
8 |
频率恢复时间 |
Tf.de |
s |
≤5 |
||
9 |
相对的频率容带差 |
af |
% |
2 |
||
10 |
稳态电压偏差 |
δUst |
% |
≤±1 |
||
11 |
电压不平衡度 |
δU2,0 |
% |
1 |
||
12 |
电压整定范围 |
△Us |
% |
±5 |
||
13 |
电压整定变化速率 |
γu |
%/s |
0.2∽1 |
||
14 |
瞬态电压偏差 |
100%突减负载 |
△U+dyn |
% |
≤+20 |
|
突加功率 |
△U-dyn |
≤-20 |
||||
15 |
电压恢复时间 |
tu,in |
s |
≤6 |
||
tu,de |
s |
≤6 |
||||
16 |
电压调制 |
Umod,s |
% |
0.3 |
||
17 |
有功功率分配 |
80%至100% 标定定额之间 |
△P |
% |
≤±5 |
|
20%至80% 标定额定之间 |
≤±10 |
|||||
18 |
无功功率分配 20%至100%标定定额之间 |
△Q |
% |
≤±10 |
1、柴油发电机的运行极限取决于下列四个条件:
1)原动机输出功率极限。
2)发电机的额定容量,即定子绕组和铁芯发热决定的安全运行极限。
3)发电机的最大励磁电流,通常由转子的发热决定。
4)进相运行时的稳定度,即受到静稳定条件的限制。
2、柴油发动机的选择要求
应选用转速为1500r/min的电启动柴油发动机。
固定使用的机组不宜选用单缸柴油机。
普通水冷柴油机在5℃以下,增压水冷柴油机在10℃以下环境使用时,宜采用电预加热装置。
3、发电机的选择要求
选用无刷励磁同步发电机,宜采用永磁励磁方式;
发电机应装全阻尼绕组。发电机的绝缘等级不低于H级。
4、柴发机组参数
三相机组的额定功率因数为0.8(滞后),单相机组的额定功率因数0.9(滞后)或1.0。
5、输出额定功率的条件
机组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并正常地工作:
—— 海拔高度:≤1000m;
—— 环境温度:-5℃~+40℃;
—— 空气相对湿度:≤90%(25℃)。
6、 输出规定功率的条件
机组在下列条件下应能输出规定功率并正常地工作。
海拔高度:不超过4000m。
环境温度:上限值分别为40℃、45℃、50℃;下限值分别为-15℃、-5℃。
7、环境温度的修正
当海拔高度超过1000m(不超过4000m)时,环境温度上限值按海拔高度每增加100m降低0.5℃修正。
8、启动性能
【核心技术指标:启动时间的长短影响对备用电池时间和蓄冷罐蓄冷量有重要影响】
机组在常温(非增压机组不低于5℃、增压机组不低于10℃)下经三次启动应能成功,两次启动的时间间隔为20s,启动成功率应大于99%。启动成功后应能在3min内带额定负载运行。
9、电压整定范围
在额定的功率因数、额定频率时,机组从空载到额定负载,发电机输出电压的可调节范围应不小于±5%额定电压。
10、电压和频率性能运行极限值
【核心技术指标:该表标准为G3级要求参数值】
11、 冷热态电压变化
机组在额定工况下从冷态到热态的电压变化应不超过±2%额定电压。
12、 线电压波形正弦性畸变率
输出额定电压、空载时,机组的线电压波形正弦性畸变率不大于5%。
13、 电话谐波因数(THF)
容量小于62.5kVA的机组,其线电压的电话谐波因数(THF)应不大于8%。 容量不小于62.5kVA的机组,其线电压的电话谐波因数(THF)应不大于5%。
14、 不对称负载下的线电压偏差
额定功率不大于250kW的机组在一定的三相对称负载下,在其中任一相(可控硅励磁者指接可控硅的一相)上再加25%额定相功率的阻性负载,当该相总负载电流不超过额定值时应能正常工作,线电压的最大(或最小)值与三相线电压平均值之差应不超过三相线电压平均值的±5%。
15、并联运行
有要求时,两台型号规格相同的三相机组在20%~100%总额定功率范围内应能稳定地并联运行,且可平稳地转移负载的有动功率和无功功率,其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的分配差度应不大于10%。
注: 当使用该容差时,并联运行发电机组的有功标定负载或无功标定负载的总额按容差值减小。
16、温升
机组各部件温度(或温升)应符合厂家产品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