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北七号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石河子市北七号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 石河子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家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国家专项资金8%;自筹资金92%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现对 柴油发电机组设备 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石河子市北七号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建设地点: 石河子市北七号小区
建设规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9栋,共1458套,总建筑面积163780平方米。
招标限额: 50万元
建设工期: 2014年至2020年
标段划分: 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 详见招标文件
3.1 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2 应是具有生产、供货和制作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 应具备招标项目所需的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08 月 09 日至 2020 年 08 月 15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14时,下午 16 时至 2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8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工 孔小蝶
电话:010-6722 7261 136-4136-9710